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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h官方:居住安全:购房者应该知道更多

分类:客户案例 发布时间:2024-02-06 04:45:14 1次浏览 来源:hth官方网 作者:hth官方网站

上海市新修订的工程建设标准《住宅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从11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新修订的...

  上海市新修订的工程建设标准《住宅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从11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标准》主要增加和强调上海市新修订的工程建设标准《住宅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从11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标准》主要增加和强调了一系列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内容。了一系列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内容。

  上海市新修订的工程建设标准《住宅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从11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标准》主要增加和强调了一系列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内容。据悉,上周已有不少建筑规划设计单位已启动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统一培训。据《标准》修订组组长、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陈华宁教授透露,新修订的《标准》不但在内容的广泛性、全面性方面实现了多方面的突破,如首次提出将避难层纳入超高层住宅设计,同时也更多从人性化角度考虑,提高了原有标准。

  “近年来,市区用地日益紧张,居住小区建筑也越造越高,有不少住宅建筑总高度甚至超过了100米,对这类住宅,我们一般称为超高层住宅。在没有这次修改《标准》前,超高层住宅的消防设计的基本要求与一般高层住宅没有区别。但考虑到超高层住宅由于楼层数增加了,居住人数也随之增加,万一发生火灾时逃生的人流量和所需时间比一般高层要多,消防用水量和消防扑救难度比一般高层住宅增加不少,因此修订版的设计标准特别提出,要在超高层住宅中设置避难层,可以说,这是新《标准》中一个大的突破。”陈华宁说。

  日前,笔者对众多同事及路人做了一项随机调查,结果发现,除建筑规划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外,95%以上的受访者对避难层的概念以及救生作用一无所知。

  据介绍,避难层是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层或者区域。“发生火灾时,居民逃生体力和心理都存在着一定承受极限,超高层住宅逃生难度大、时间久,可能会发生逃生者因精疲力竭而摔倒的情况,或是因长时间未能逃到底层而心理崩溃放弃逃生。设置避难层的目的就在于为超高层住宅内居民提供一个逃生时的缓冲区域,保证他们暂时的安全。避难层里设置有安全通道,逃生者待体力稍作恢复后可继续逃生。此外,居民集中聚集在避难层里,也方便消防人员施救。”

  陈华宁介绍,以往,避难层的要求只在公共建筑规划设计标准中有涉及。此次修订《标准》新增住宅避难层设计,它不但规定了避难层的具体高度和间隔层数,同时对于避难层人均面积也作了更宽松设计。即自建筑首层至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或45米。避难层(区)的净面积应按每3人/平方米计算(现行国标为5人/平方米);避难层的净高不能低于2.2米。“我们考虑到,和办公楼等公用建筑不同,住宅中的居住者中包括不少体力负荷能力较小的老年人和儿童。此外,住宅的楼梯间相对于公共建筑而言比较狭窄,在火灾发生的情况下,逃生者所承受的心理上的压力也就更大,相对逃生能力减弱,因而规定了避难层在建筑中所处的具体高度不能超过45米。把净面积标准提高到3人/平方米是考虑到,逃生者进入避难层后,如果所处空间过于局促,其心理上的压力和恐慌情绪可能会更加剧,相对宽松的环境有助于令他们更冷静面对状况。”

  那么,待在避难层里就安全吗?据了解,根据修订《标准》,避难层(区)设独立防烟设施,内部空间畅通,同时采用能抗住火焰的极限不小于2的不燃烧体进行防火分隔。

  对此,陈华宁表示,按规定,建筑物内应张贴消防通道的示意图,居民平时可以多留意。同时,社区物业、保安对避难层的位置了解比较清楚,居民可向他们咨询。有些居住小区也会组织消防知识讲座及消防演习,居民可通过这一途径了解自已所住大楼的消防设施情况和安全疏散常识。

  消防车道是指火灾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消防登高场地是指消防车停靠在失火建筑边上所需的地面场地。通过近年来住宅火灾案例分析,居住区内一旦着火,消防车快速、平稳地进入居住区及时扑救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在此次修订中,对居住区内设置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部分标准也有了进一步提高。

  一般情况下,上海的居住小区用地基本都是平坦地貌,但也有存在一定坡度的坡地。对于一些坡度较大的坡地,为保证消防车辆安全通行及灭火作业需要,新标准具体规定消防车道坡度不应大于8%(这是坡高与坡长的比值),消防登高场地坡度不应大于3%,以保证消防车能快速、平稳到达火灾现场施救。

  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光是设计完善还不够,同时还得保证能够充分使用。“每一个居住小区在设计和施工完成交付使用的时候,都有通畅的消防车道,每幢高层住宅旁都有不少于一处的消防登高场地。但是在交付使用后,特别是使用了若干年的旧的居住小区,其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经常被占用,以至于若发生火灾,消防车就无法畅通通行,消防人员难以实施有效登高扑救。”

  鉴于这一点,新修订《标准》具体规定,每个居住小区内的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消防登高面、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处都应设置消防安全标识。这些标识不能被随意涂抹、挪动,消防登高场地也不能随意停车或以其它用途占用。

  据了解,以往,部分物业管理规范的小区内设有“消防登高点,严禁停车”的标识,个别居民违反规定占用消防车道。但也有个别小区没有一点消防标识,部分居民因难以识别消防登高场地位置而占用。对此陈华宁表示,“未来,旧小区也将逐步在树立消防标识等方面逐步完善,而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道等行为也将被严格制止。”

  在争取消防车扑救以及居民逃生时间方面,建筑自动报警系统的作用十分重要。因此,新修订的《标准》对此作了强调。

  新标准规定,十层及以上或建筑高度超过27米且不超过100米的住宅,每层公共部位应设置手动报警按钮、警铃、消防广播。100米以上住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避难层(区)应设消防专用电话。

  陈华宁教授介绍,手动报警按钮、警铃等装置在以前的标准中也有提及,此次修订增设了消防广播。“以往,警铃一响,有些居民会感到莫名其妙,不知道小区内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也没有产生要逃生的意识。消防广播会播报火灾的具体发生地、火灾严重程度,以及指导逃生技巧,包括告知居民哪条逃生通道可以通过,哪条通道已经有危险,以及避难层位置等。这一些信息将有效提升逃生效率。”修订的新《标准》还规定,十九层及以上或建筑高度超过54米的住宅,其避难层、地下室、公共走道、电梯厅、楼梯间应设置消防应急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当住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急照明在火灾发生时应具备自动点亮功能。避难层(区)应设应急照明,供电时间不应该少于1。